台灣#metoo事件持續發酵,今(20日)網紅耀樂指控前台灣男團飛輪海成員炎亞綸(原名吳庚霖),稱兩人交往時曾被炎亞綸偷拍性愛影片,後來影片更被傳播出去,但炎亞綸只是輕描淡寫的處理:「給我了幾萬塊付律師費,還有幾萬元生活費打發我,就沒下文了⋯」耀樂跟炎亞綸交往時,只有16歲;影片流出後,耀樂好久都不敢出門,被迫從學校休學,所有工作也要停止。
耀樂又提到:「在我影片被流出來的時候,你還跟別人說,我如果出來選擇爆料的話,你當時要請黑道解決我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⋯以上全部都有對話紀錄跟證據⋯」

耀樂控訴全文:
耀樂的控訴在網絡瘋傳後,炎亞綸晚上在社交平台以長文回應,他承認昔日與耀樂的戀情,亦直認曾拍攝性愛影片,但不是他主動外流:「最大的可能是某天我去修手機的時候被外流的。為此,我也以當時最大的能力,請律師協助下架影片。」
炎亞綸又指「在感情上我有很多的偏差、扭曲的作法」,現在是心甘情願面對當年的錯誤,願意當面跟耀樂道歉,希望能陪對方走過一切的傷痛,和進行後續能彌補的一切。

炎亞綸回應全文:
謝謝耀樂願意說出來,讓我有機會面對心裡一直很害怕的不定時炸彈。對於過去的自己我並不覺得驕傲,在感情上我有很多的偏差、扭曲的作法。因為我是戀愛腦,一旦進入一段感情就會失去自己。
當時和耀樂的交往是我相當珍惜的一段感情。在台北唸書不容易,所以當時幫他找了房子,並支付房租,這就是我會做的。也因為時常需要出國工作,聚少離多,我也會支付機票讓他來找我,一切都是情侶間應該有的樣子。
交往過程中必然有爭吵,必定有出言不遜的時候,人在感情中總不會都是完美無瑕的,尤其是當時習慣在戀愛裡扭曲的自己。當時的我疏於溝通,也疏忽了太多事情,沒有能力也沒有智慧好好處理分手。
對於這樣不成熟的自己,很謝謝耀樂並沒有因此跟我斷絕往來。我們一直都有斷斷續續的聯絡,給予彼此支持。我們上次聯絡是去年2022年9月,你請我幫你宣傳一項投票活動,身為一個朋友,我當然很自然地答應了。
2018年,週刊事件爆發,同時間有許多我的私密影像在網路上被流傳,但那些並不是我主動外流的——這些照片影片,當時經過我的調查,最大的可能是某天我去修手機的時候被外流的。為此,我也以當時最大的能力,請律師協助下架影片。
這些在網路上流傳的私密影像,就像是個不定時炸彈,時不時地折磨著我。那段沉濳的時間,認真的檢視自己的問題、缺點,決心要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,而這些身上的傷疤和醜陋會跟著我一輩子,這一點我非常清楚,也不曾美化或逃避。
要我重新面對一次當年面對過的錯誤,我心甘情願,因為這些都是我,沒有這些也不可能讓我大徹大悟。
這件事是我自己個人感情處理不好的結果,再次跟大家說一聲對不起,做了一個最為糟糕的示範。我曾經是個很糟糕的人,所以我花了許多時間,不斷的尋求幫助,參與各種諮商與課程。
我知道我該面對、不逃避,直接看著自己腐爛的內在才能將腐肉清除,面對自己的扭曲才能將扭曲導正。
如今,即便是面對各種的訪問,我也從來都是帶著我珍惜重生的這份感激往前走,努力完成能完成的目標。我是真心悔過、誠心面對自己,不想再辜負自己,辜負給過我溫暖和關心的每一個人,這就是現在的我。
如果你願意的話,我願意再當面跟你道歉,也願意陪你走過一切的傷痛,和進行後續能彌補的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