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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個案 40歲乳癌病人重生記

約40歲的Simy,家族有乳癌病史,自小知道自己會比較容易有乳癌,因此35歲前已每年做一次身體檢查,35歲之後更加密至每半年至9個月檢查一次,也有每月做自我檢查,結果在2021年12月突然摸到右邊乳房有硬塊,她便立即去找醫生檢查。

「見了第一位外科醫生,再檢查證實我乳房內的腫瘤直徑有3.8cm,並且是最惡的HER2陽性乳癌,活躍度很高。醫生建議進行全乳切除手術,並已替我約好手術室,但因3.8cm已屬於比較大,醫生說即使全乳切除仍未必能完全清除。」Simy說,當時她對自己的病還很無知,之後看了很多資料,也加入了一個乳癌病人組織,知道很多情況和她類似的病人,可以先做「術前治療」,然後再做手術,好處是先縮細了腫瘤,令醫生有較大信心進行切除;另一好處是當腫瘤縮得夠細,手術不用切得太盡,有機會保留乳房的皮瓣和乳頭。 「得知了這些資訊後,我找了一位腫瘤科醫生,其後再諮詢另外兩位腫瘤科醫生,三位醫生都作出了『術前治療』的建議。我終於肯定這條路是對的,於是通知外科醫生暫緩手術,先接受術前治療。」

2022年1月,即確診後個多月,Simy接受了第一針術前治療,組合是兩種標靶藥加一種化療藥。完成第二針後,她的腫瘤已縮小了超過一半,到完成第六針(前後共4個半月)再照超聲波,腫瘤已由3.8cm縮小至1.5cm,並順利接受了手術切除。

Simy術後仍接受雙標靶治療,但就無需化療。淋巴也一直沒有異常。標靶藥物沒有明顯的副作用,「對我唯一的影響是皮膚敏感,臉上好像青春期般爆暗瘡,和化療相比,我覺得標靶藥近乎沒有副作用。」
當初她考慮到經濟負擔,曾嘗試轉到醫管局治療,「但手術前,醫管局醫生說政策上不會安排術前雙標靶;到了手術後,醫管局醫生又說由於化驗報告說我切出來的組織仍有0.2cm活躍,會根據這結果為我注射抗體藥物複合體(包含標靶藥及化療)作術後治療。但術前化療藥的副作用令我很辛苦,雖然有0.2cm活躍,但那是在已切走的組織中化驗出來的,我體內並沒發現活躍的腫瘤組織,沒有必要化療,所以我最終也沒有在醫管局接受治療。作為病人,我當然希望醫管局的指引可更靈活一些,根據病人情況作出調節。」

乳癌

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張寛耀表示,手術是早期乳癌(一般包括第1-3期)治療的關鍵元素,但若腫瘤較大(如2cm以上)或淋巴結受影響(有淋巴擴散),HER2 陽性或三陰性乳癌患者,現時會建議接受術前輔助治療(簡稱術前治療),以藥物治療先縮小腫瘤,再做手術。他說:「術前治療可能包括化療、標靶藥物或荷爾蒙治療,大部分患者的腫瘤都可以縮小,部分患者在完成術前治療後,腫瘤已完全消失,即使病理檢查亦找不到癌細胞,稱為『病理完全緩解』。以早期HER2陽性乳癌病人為例,現時標準的術前治療是雙標靶加化療,約六成可達至病理完全緩解。」此外,醫生可根據個別病人的腫瘤對術前治療的反應,制訂最合適的術後輔助治療,但一般來說,接受術前雙標靶加化療的患者,手術後就不需要再接受化療。

Simy在術後治療方面,也作出了一個選擇:不再吊藥(靜脈滴注),而是皮下注射。張寛耀醫生表示,療效和靜脈滴注沒有分別,但對病人較方便,「因靜脈滴注雙標靶藥要一先一後,每次合共需花1-2.5小時,所以部分病人會選擇皮下注射,可一次過注射兩種標靶藥,只需5-8分鐘,而入侵性也比靜脈滴注低。」

乳癌
臨床腫瘤科專科張寛耀醫生